公司不给买社保,是否违法?
关于“15号前离职,公司不给买社保”是否违法,答案并非绝对。一般情况下公司此举不合法,但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如果您在15号前离职,但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超过一定比例(通常为工作日的一半以上或根据当地社保政策规定的具体天数),公司仍需为您缴纳当月社保。若您在15号前离职,且当月实际工作天数未达到当地社保政策规定的需缴纳社保的最低工作天数,部分地区可能允许公司不缴纳当月社保,但这需严格依据当地具体政策执行,不能由公司自行决定。公司在员工15号前离职时不给买社保通常是违法的。1.如果您在15号前离职,但当月与公司仍存在劳动关系,哪怕只有一天,公司也有义务为您缴纳当月社保。因为社保缴纳是以劳动关系存续为基础,只要当月存在用工事实,公司就需依法参保。2.若您在15号前离职,且当月未实际为公司提供劳动,即劳动关系在离职日已完全终止,且当地社保政策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不缴纳社保(需有明确政策依据),则公司可能不违法,但这种情况极少,且需公司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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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针对“15号前离职,公司不给买社保”是否违法,我们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15号前离职”的情况下,判断公司是否违法的核心在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只要员工在当月1日至离职日期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哪怕只有一天,公司就属于“用工”,就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公司不能以“15号前离职”为由,单方面决定不给员工购买当月社保,因为该法条并未设置“15号”作为是否缴纳社保的分界线,而是以“用工之日”为起始点,直至劳动关系终止。因此,公司以“15号前离职”为由不给买社保,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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